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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卓鹰进口代理公司--提供一站式食品进口供应链服务

上海卓鹰进口代理公司--提供一站式食品进口供应链服务

上海卓鹰(ZOUIN)专注上海食品进口代理,上海港进口食品报关,食品进口清关公司,食品进口代理报关,进口食品清关代理,食品进口代理清关,熟悉各类食品进口流程和进口食品手续,是专业的上海食品进口代理公司,可以提供进口食品整体打包全套代理服务!
详细关于卓鹰
卓鹰国际上海食品进口代理公司,专注于进口物流供应链服务。 食品酒类进口资质: Zouin food and wine imported  qualifications +自有食品流通、酒类批发资质。 + 取得 更详细
  • 行业:货代
  •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188号3幢4层408室
  • 电话:021-61060986
  • 传真:021-61060983
  • 联系人:钱经理/sales manager/手机:15000636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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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卓鹰食品清关公司拥有全套食品进口资质,包含进出口权,海关注册登记证,商检备案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可以为没有资质的客户提供一站式食品清关服务!是专业的上海食品进口代理公司上海食品进口清关公司。
依托我们多年经营的关系网络,我们主要提供食品类的国际货运提货海运,国内进口食品保税仓促,进口食品标签备案,进口食品标签黏贴以及国内物流派送服务。会根据客户的具体产品,首先落实好相关的产品信息和国外单证信息,然后根据客户的需求,我们会提供相对应的食品进口方案,力争用最适合客户的方案来实施执行!
 
进口食品服务项目:
1.进口国际物流/海外提货
2.进口自贸区食品仓储/恒温仓储
3.进口食品方案设计
4.进口食品中文标签设计/审核/备案
5.进口食品报关报检
6.进口食品,牛奶,橄榄油等资质提货
7.进口国内物流派送
8.一站式食品进口供应链服务!
 
卓鹰上海食品进口报关公司——全套物流服务,专注进口食品清关物流,专业度高,案例丰富,货物安全有保障! 
卓鹰上海食品清关公司具备精诚高效的清关能力。我们致力于打造中国最专业、最高效的食品酒类进口报关代理平台!专业食品进口报关代理,保税区食品清关,食品中文标签设计备案代理,保税区食品仓储代理,食品进口流程咨询,食品进口物流成本预算,精准把控食品清关重点难点。 卓鹰,让进口食品清关不在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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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植物油进口报关报检注意要点----上海食品进口代理公司

字体大小: - - eph2010   发表于 2016-06-30 23:19     阅读(6574)   评论(0)     分类:进口食品要点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62号令)、《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运输工具要求的公告》(2012年第80号)及国家质检总局相关文件要求,进口食用植物油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进口商应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一)熟悉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配备熟悉我国质量安全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进口的食用植物油应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进口和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系统;
(五)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生产经营。
二、境外出口商和境内进口商备案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及《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148号公告)的要求,做好进口食用植物油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境内进口商备案工作。
三、进口报检须知
(一)报检单位根据《出入境检验报检规定》,提供箱单、合同、发票、原产地证书等进口货物申报资料。报检时,应在品名后注明散装或预包装。
(二)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检验检疫类别”中有P/Q要求的进境食用植物油需随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进境后不再进行分装或加工的预包装食用植物油除外。
(三)在报检单“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栏中注明其产品境外生产企业名称。
(四)报检时须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证明文件:
1.每批散装食用植物油报检时应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项目的检测报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进口食用植物油卫生指标和强制指标》)
2.首次向中国出口的预包装食用植物油应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项目的检测报告。再次进口时,应提供首次进口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进口商经风险分析确定的重要项目和国家质检总局指定项目的检测报告。(《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进口食用植物油指定指标》)
 注:企业报检时如无法提供该预包装食用植物油国家质检总局标签管理系统备案号的即认定为“首次进口”。
(五)散装食用植物油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运输工具要求的公告》(2012年第80号)要求,提供运输工具前三航次装载货物名单。
(六)转基因食用植物油报检时应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文件》。
(七)食用植物油进口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四、建立进口和销售记录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及《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148号公告)的要求,建立进口食用植物油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
五、做好进口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主动报告工作
主动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62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企业需要落实的责任和义务。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已进入流通环节的进口食用植物油被工商、食药等部门查处信息(查处机构、产品不合格原因、处理措施等)。
(二)产品被消费者组织或个人投诉情况及投诉处理情况。
(三)企业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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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卓鹰进出口有限公司」

service center服务*——食品进口报关总部(中国自贸区)

联系人:钱经理(进口清关部)

手机:15000636740

座机:021-61060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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